为进一步推动苍南县既有住所加装电梯作业,实在改进居民寓居条件,提高群众生活质量,苍南县住所和城乡建设局与苍南县财务局联合拟定并印发了《苍南县既有住所加装电梯财务资金补助实施方法》。该方法旨在经过对契合条件的加装电梯项目供给财务资金支撑,减轻居民经济负担,推动老旧住所勃发新生机。
根据方法,我县将对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竣工并契合有关规范的既有多层住所加装电梯项目给予每台2.5万元的财务补助。此举是呼应省、市关于城市更新和民生实事工程布置的重要行动,也是我县继续改进人居环境、执行惠民方针的详细表现。
3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完结加装,经过竣工检验,并获得《特定品种设备运用登记证》。
请必须于2025年10月31日前,将悉数请求纸质资料送至苍南县住建局前幢508室(灵溪镇公民大路777号),逾期视为主动抛弃。
县住建局将对请求资料来会集审阅,并根据登记证日期排序确认补助名单,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。公示期完毕后,由县住建局和县财务局联合发文,一致拨付补助资金。
此项补助方针执行时间有限,发完即止。期望广阔居民朋友掌握时机,携手推动苍南老旧住所宜居改造,一起提高社区生活质量和美好指数!